非法放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放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1. 年利率(含各種變相利息及費用)超過 36%的民間借貸活動。
2. 具有無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無客戶群體限定等特征的
“現金貸”活動。
3. 采取虛假宣傳、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不合規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或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的“校園貸”活動。
4. 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虛增債務”“偽造證據”“惡意制造違約”“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財物的“套路貸”詐騙活動。
5. 利用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的。
6. 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
7. 利用黑惡勢力開展或協助開展放貸業務的。
8. 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的。
9. 其他非法放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