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作為受托人,接受債務人、債權人、債委會等有權個人或單位委托,設立以向債權人償債為目的的信托,為企業風險處置提供受托服務,提高風險處置效率。按照風險處置方式分為兩類:
1.企業市場化重組服務信托
我公司作為受托人,為面臨債務危機、擬進行債務重組或股權重組的企業風險處置提供受托服務。
2.企業破產服務信托
我公司作為受托人,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施破產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的企業風險處置提供受托服務。
陜國投風險處置服務信托服務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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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發現
依托“投研+投行+投資”理念,挖掘特殊資產流動性折價、跨周期價值。 -
管理服務
發揮信托服務優勢參與企業破產重整,提供資產經營、處置、清收等服務。